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动态>督察

坚持和深化自然资源督察规律性认识

来源:中国自然资源报 时间:2026-10-23
  今年是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实施20周年。20年来,督察机构始终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坚守“党中央授权、国家立场”,在推进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、推动地方依法行政、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对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、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几年来,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立足自然资源部“两统一”核心职责与督察工作定位,在部党组和总督察的领导下,坚持守正创新,逐步深化对督察内在规律的认识,形成了一套契合督察使命、彰显督察特质的工作思路和方法,概括为“六个坚持”,持续推动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  坚持政治统领 铸牢政治忠诚
  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,是督察的主责主业,是讲政治最直接、最具体的体现。政治统领督察业务,不是一句口号,必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、体现在工作成效上。一是把握政治属性,把督察地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放在首位。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,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,一以贯之在督促地方党委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。如,对“大棚房”、违建别墅等问题,始终紧抓不放、一盯到底,督促地方严格问题整改、加强日常监管、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。二是守牢红线底线,把督察地方筑牢国家粮食安全、能源资源安全与生态安全底线情况作为核心职责。守牢“三条控制线”,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、生态保护红线、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。守牢能源资源安全底线,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战略高度,审视督察发现的以各种名义非法采矿、违规出让矿业权等问题。守牢改革底线,防止地方以改革发展的名义突破生态安全底线、侵蚀生态空间、削弱安全基础、损害群众权益。上海督察局的督察区域包括沪、浙、闽两省一市,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,承担国家级试点项目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事项多,更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,把底线兜住、守牢。三是提高政治站位,把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商决定事项作为督察重点任务。对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商指出的耕地保护不到位、占补平衡问题多发,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涉及督察领域问题,主动认领、举一反三,在督察工作中统筹部署、持续发力,推动问题整改解决。
  坚持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
  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,也是督察干部需要具备的核心素质。敢不敢、能不能啃下“硬骨头”,直接检验督察队伍的成色与担当。
  一是旗帜鲜明、大胆履职,坚持对省督察。督察制度自实施之日起,就锁定了对省督察这一定位。2006年国办发50号文明确督察由国务院授权,2018年机构改革后明确经党中央授权。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又进一步明确并强化自然资源督察职能,对省督察始终都是其中重要内容。督察不能因为省级政府层级高就绕着走,要通过核查市县具体问题,追溯省级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,进而从省级层面推动解决问题。还要跳出部门监督的局限,查清决策、立项、审批、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情形和责任情况。
  二是持续聚焦省域普遍性、趋势性问题和重大典型问题。这些问题是省级层面治理失灵的集中体现。针对面上共性的普遍性、趋势性问题,要及时研判预警,推动从省级层面完善政策机制,堵塞制度漏洞,加强日常监管,强化责任落实。针对个别违法性质恶劣、群众反感和社会观感差的重大典型问题,坚持从严处置,及时向党中央报告,采取公开通报并在媒体曝光的方式,切实发挥督察震慑作用。
  三是把握和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。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,把握工作方式方法,主动加强与地方沟通,争取地方对督察工作的理解支持。注重听取地方合理的意见、建议,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地方重大改革和试点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真心实意帮助地方解决发展中的困难,把督与被督的博弈关系转化为同题共答的协作关系,充分调动地方改进工作、完善治理的积极性。
  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客观规律
 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,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,任何时候都不能丢。督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、尊重规律,并把这一原则贯穿工作全过程。一是在问题和责任认定上要实事求是。问题认定是督察工作的基础环节,要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基础上,结合督察实践,实事求是认定“大棚房”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问题,避免出现简单化、扩大化。在责任认定上,要查清决策、实施、监管各环节的主体责任、监管责任等,让真正的违法违规者受到惩戒。二是在问题整改上要尊重规律。提出整改要求,要坚持依法依规、分层分类、尊重规律、实事求是。要尊重自然规律、经济规律、社会规律、历史规律等,妥善有序推进整改,避免出现整改简单化、“一刀切”,努力实现问题整改的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经济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,做到不让基层为难、不让群众抱怨、不让媒体质疑。
  坚持持续创新 推动转型升级
 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,党中央、部党组对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督察内容由土地拓展到规划、矿产、海洋、生态等领域。面对新要求、新任务,只有在工作思路、方法路径、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,才能不断提高督察效能,推动督察转型升级。一是创新工作思路。要主动从战略高度思考各领域重点督什么、从哪些方向突破。比如,土地方面要持续紧盯“大棚房”、违建别墅,以及其他突出的“非农化”问题,同时密切关注新经济业态发展带来的问题。国土空间规划、矿产、海洋等方面,要主动研究不同领域的资源特点、管理运行情况,以及现阶段的突出矛盾,有针对性地明确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。二是创新方法路径。要围绕督察目标任务要求,根据不同业态的产业特点、发展规律,分别研究形成针对性的方法路径,提高发现问题效率和精准度。在新技术、新装备应用方面,加快使用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成果,积极应用无人机、激光雷达、热红外成像仪等新型技术装备,还可以借鉴上海、浙江等地“量子城市”“低空智巡”等数智化监管成果。三是创新工作机制。持续巩固督察与纪检监察、审计监督、生态环保等部门的贯通机制。密切与部相关司局对接,加强与海区局、林草专员办,以及测绘、地调等单位的协作,凝聚强大工作合力。加强与省级督察力量联动,探索构建分级负责、优势互补的督察体系。
  坚持质量管控 提高督察质效
  督察成果要让地方心服口服,靠的是过硬的成果质量。要树立“大管控”理念,实现从目标到纪律、从部署到成果的全链条、全流程管控。一是目标管控。接到督察任务,首先要把握工作定位、明确具体要求,统筹工作计划、起草实施方案,做到有谋划、有预案,解决“往哪去”的问题。二是路径管控。针对具体任务和问题,评估方法和路径,看是否匹配任务需求,下功夫找准针对性强、发现问题效率高的方法和路径,解决“怎么查”的问题。三是过程管控。适时组织调度会商,及时研究解决督察中遇到的问题、地方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以及初步发现的重大问题等,统一政策口径,解决执行中“不跑偏”的问题。四是成果管控。坚持事实要清、结论要准、逻辑要顺、要素要全“四个要”标准,做到督察发现问题基本事实、性质判断、适用政策、责任认定“四个精准”。对督察意见书、督察专报等综合性材料,认真提炼观点、反复打磨文稿,形成有分量的督察成果。五是纪律管控。持续抓好督察行前警示教育、督察期间纪律巡检,一体推进政治监督、业务监督、纪律监督,保障督察结论客观公正,解决“守底线”的问题。
  坚持久久为功 打牢持续发展基础
  督察事业要长远发展,必须接续奋斗、久久为功,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,多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事情。一是在“人”上久久为功。围绕督察工作所需,努力提高政治、思维、业务、沟通协调、文字表达等方面能力。政治能力上,做到提高政治站位看、秉持政治原则办、围绕政治效果验。作风建设上,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、督察“十不准”工作纪律等,持续培育敢于碰硬、实事求是、严谨细致、文明谦逊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,锻造一支能打硬仗的督察铁军。二是在“事”上久久为功。对督察中探索创新的一些做法,要持续根据实践效果加以调整完善,取得实效的,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形成工作制度、方法路径、标准规范、示范案例等,不断丰富和完善督察制度机制体系。三是在“物”上久久为功。持续做好基础数据、成果资料归集,搭建督察数据库、经验库、案例库,系统沉淀核查方法、督察报告等实践成果,形成可复用共享的知识库,让督察家底厚起来。
    (作者: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分党组书记、局长 冯瑞)
    分享到: